新闻中心

NEWS

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致电

86 020 87651588

或给我们留言

在线留言

企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企业动态

安全处理有机过氧化物须知

发布时间:2016-08-26作者:广州市乾晟贸易有限公司来源:广州市乾晟贸易有限公司浏览次数:4429

安全处理有机过氧化物须知

1)有机过氧化物为氧化性及易燃性物质,应谨慎处置,必须储藏在阴凉通风处,保持容器密闭,远离火源与热源。避免接触铁锈。远离还原剂,重金属,碱金属,干燥剂,促进剂和可燃性物质等化学品,不可在仓库内称取产品,应确实执行产品标签上所指示的储存温度。

2)爆炸的危险性:绝对不能使过氧化物与促进剂混合在一起,必须分别添加入树脂中。

3)必须将过氧化物储存在原装桶内。用剩的过氧化物不能放回包装桶中,而应小心收集。如果与铁锈、灰尘、泥土、促进剂和许多种的化学品接触均可能造成激烈的分解反应。

4)当你在使用过氧化物时,必须配戴安全手套及护目镜。因为即使是稀释后的过氧化物也会引起皮肤或眼睛腐蚀。

             绝对禁止在车间或贮藏仓库内吸烟及点火!

 

意外发生时的紧急处置

眼睛:当眼睛碰到过氧化物时,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0-15分钟后,马上送医急救。

嘴巴:当不慎吞入过氧化物时,一口一口地啜饮添加木炭片的水,然后立即送医急救。

皮肤:立即脱掉被过氧化物弄湿的衣服,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后,再用消毒的绷带包扎。

漏流:假使过氧化物被碰翻或漏流出来,请使用惰性的物质,例如蛭石或干净的沙来吸附后,依据化学物质废弃物管理方法规定处理。

着火:小火:洒水或喷泡沫均可使之熄灭。

      大火:保持10-15米的安全距离救火,并且立即通知消防意念协助救火。

 

 

我们相信以上的资料对您是有帮助的,但我们不能保证它是正确无误和因您之执行以上的建议而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在您的产品商品化前彻底地完成产品的应用试验,我们的建议不应该被拿来抵触法律和安全规定。

 


分享到:

版权所有 © 广州市乾晟贸易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41245号

      网站建设企泰科技